少數民族商人城市文化調適與城市民族工作方法的創新:以成都彝族果商的形成、影響為例
摘要:以成都彝族果商為例,使用2014年度六次入戶訪談(采取彝漢雙語半結構深度訪談)和抽樣問卷的統計資料,針對彝族果商形成的原因及社會影響進行梳理、論證,提出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少數民族管理的可行性建議。少數民族在進入城市生存與發展過程中,非常愿意接受城市營銷管理規則和城市人基本權益等常識,然而苦于無處獲得有益的信息。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對少數民族外來人口一直滯留于以干預為主的模式。少數民族人口流動的城市管理工作必須選擇一條以預防為主、干預為輔的道路,即及時、有效地在萌芽階段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才能使順利實現創建和諧社會的目標。
關鍵詞:少數民族商人; 文化調適; 城市民族工作
基金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十一五”規劃科研基金資助“涼山彝族社會文化百年發展研究”項目(項目編號: 13BSH048) 階段性成果,西南民族大學民族學碩士點(項目編號:2015XWD-SD03040) 項目。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駟馬橋的果品批發市場暨西南果品中心批發交易市場,是國家級大型果品專業市場。從2007年至今,這里云集來自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的彝族果商 600 余人。2012 年12月18日,隨著該市場遷往距成都四環路16公里的彭州市東南方向的濛陽鎮組建“四川國際農產品交易中心”,成都駟馬橋果品批發市場也于2013年3月關閉,絕大部分商家遷往濛陽開始新的事業。但是,彝族果商們卻因舊地住房租金更加便宜和經營性質屬于流動攤位,所以依然留居駟馬橋,或設攤在成都市內的各大菜市進行商貿活動。他們當下的居住方式和營銷策略正在成為成都市城市管理與發展的一大癥結。因此,探索城市管理中少數民族商人的文化調適與政府城市民族工作方法的創新,已成為城市管理工作不可回避的問題。緣此,本報告以成都彝族果商為例,使用2014年度六次入戶訪談(采取彝漢雙語半結構深度訪談)和抽樣問卷的統計資料,針對彝族果商群體形成的原因及社會影響進行梳理、論證,提出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少數民族管理的可行性建議,以供有效改善成都涉及城市民族工作問題的決策咨詢,更為其他情況類似的城市少數民族商人或民工管理提供參考借鑒。
一、彝族果商的形成因素和特征
當前,居住在四川省成都市城北2.5環內城鄉結合地帶之駟馬橋舊果品批發市場的彝族果商,基本來自涼山州越西縣的馬拖、大瑞、依洛地壩、南箐、普雄、五里箐等 13 鄉 24 村的 300多戶家庭。他們多系 1999 年以來響應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由高山地區遷居二半山區事農,又于 2004 年后再次響應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由農民轉化為果農的人群組成。由于當地政府在他們的土地上推廣種植核桃等經濟林木后,缺乏核桃銷售與加工等技能提升跟進的配套服務,致使果農遭遇二次調適生計轉變。伴隨著核桃掛果、成熟與銷售的來臨,果農們喜憂參半。因為不通漢語、不識漢字,他們一般慣于在本地經商。但本地核桃廣種、齊產、價格上不去的實際情況,嚴重影響種植成本。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居住在馬拖鄉西坪村且曾到西昌等小城市務過工,還通點漢語和識點漢字的小伙子——劉伙阿坡率先外出找尋銷售核桃出路。
2007年4月,他試著給兩名越西漢族人充當到成都送“蘿卜干”貨品的搬運工,來到了駟馬橋果品批發市場。工作兩天后,他發現這里批發的核桃主要來自新疆等地,不僅少有四川本地產品,而且沒有新鮮貨物。是年9月底,劉伙阿坡首次邀約6位親戚在本村收購了8000 斤剛下樹的新鮮核桃,運到駟馬橋果品市場批發給漢族果商,他們每人盈利600元。這年9-10月,劉伙阿坡先后4次邀約親戚朋友20人次,承包西坪村的新鮮核桃,運送到駟馬橋果品市場批發給漢族果商,人均獲利5000元左右。這樣的效益遠遠超出了他們以往留守家鄉種植和銷售自家核桃的年均收入,也使他們在短短一年時間內成為四里八村核桃種植戶們羨慕和效仿的榜樣。2008年后,越西縣種植核桃的彝族果農開始逐漸加入到在當地種植,往涼山各縣及周邊的攀枝花、石棉和云南等地收購核桃,再到成都批發、零售的行業,并發展成具有一定人口規模和產、供、銷一條龍經營的彝族果商群體。也就是說,成都駟馬橋的彝族果商是一群曾響應國家“退耕還林”政策后,遭受生計二次調適和改變,于7-8年前勇敢地依靠傳統地緣關系內血緣紐帶和地緣關系外姻緣紐帶,選擇來到省會成都銷售自家地里產出的核桃為生,并逐漸發展成常居成都銷售水果為生的首批少數民族“專業果商”。他們的行為,不僅為當地政府和自身家庭減輕了財政及經濟負擔,也為成都市民帶來了貨真價實的山貨土特產品。2014年9-11月,我們對成都駟馬橋彝族果商生存與發展現狀進行了相對完整的抽樣調查,調查結果參見表1和表2:
資料來源: 2014 年 9 -11 月,實地調查統計。
根據表1和表2顯示,本次抽樣調查彝族果商樣本為181人,占當下該群體 600余人的30.2% ,基本保障了量的資料做支撐,調查面的廣度和深度均具一定代表性。他們除來自越西縣馬拖鄉占抽樣人數 51.4% 屬血緣人群外,其他來自該縣 12 鄉的人基本與馬拖鄉的人具有直接或間接的姻緣關系。這些彝族果商以男性為主,占 66. 3%,其中 21 -40 歲年齡者居多,41-50歲次之,分別為 62.4% 和 24.3% ; 掌握漢語漢文程度極為有限,其中不會漢語漢文者高達24.7%,會漢語不會漢字者占32. 6%,村小學歷者占 37.6%,初中至高中者僅5.1%;他們來成都銷售核桃的時限所占比例相對均衡,3-4年占28.2%,1-2年占27.1%,5-6 年占23.8% ,7 年以上占 21.0% ??吹贸鰜?,他們樂于離鄉背井在異文化區經商貿易的行為,完全由利益最大化所驅動,即在成都月收入 1000 -4000 元者占 43.1% ,4000 元以下者占 13.8% ,8000 元以上者占 5.0% 。但在家鄉年均收入1000元左右者占 38.1% ,1000-3000元者占28.7 % ,3000元以上者占 25.4% ; 他們在成都不僅以夫妻核心家庭為主占 69.2 %,且以農業生產季節的忙閑為導向,其中流動性經營者占62.4% ,常駐性經營者占 37.6% 。當前,他們的營銷模式已發展為: 部分人員專職時令收購,其范圍擴展至涼山州17縣/市,攀枝花3縣/市,樂山峨邊、馬邊,雅安石棉、漢源,甘孜九龍、瀘定和云南省的寧蒗、麗江等數千個彝族自然村落,收購范圍依照氣溫的冷熱進程逐漸遞進,以此保障營銷新鮮核桃的時限能夠得到有效延長;部分人員專職濛陽市場搞核桃批發,及時銷售本地核桃出川,也收購外地核桃入川,以便拓展核桃銷售業務范圍; 部分人員專職濛陽- 駟馬橋之間運貨,開辟二次批發核桃提供給同鄉快速進入市區零售,以利縮短時間成本和加速職能分工; 多數人員專職分散到市區各個菜市、街道等,選擇無固定攤位進行流動零售核桃,實現降低銷售成本使利益最大化。他們在成都的社會交往與社會聯動兩項指標顯示:交往漢族鄰居者占38.7%,沒去過漢族鄰居家的占81.2%,沒幫助過漢族鄰居者占 58.0%,無電視家庭占97.8% ,沒時間看電視者占 61.9% ,使用手機者占 92.3%。手機是他們進行社會交往和與親人聯系最為重要的工具,已經達到在每100人中即有90人以上使用者。
二、彝族果商的社會影響
前述彝族果商群體所具有的地緣性、族群性、技能性、活動性等特征在都市生存的基本條件所限,他們除男性多與漢族房東交涉租金和女性多與漢族消費者交易外,基本保持嚴密的族內交往模式,因而極大地限制了個體融入城市主流市場營銷而成為適應城市標準商人的進程。在日常商貿活動中,更因文化隔膜所致,彝族商人往往在不了解城市營銷管理規則和城市管理者不通曉少數民族語文的情況下,極易遭遇各種不經意的文化障礙和摩擦,隨即發展成為不必要的糾紛案件。這在當前都市發展中,城市管理花費眾多人力、財力、物力等成本,但治理效果始終收效甚微,還嚴重影響城鄉關系、民族關系,成為長期以來城市社區治理和經濟貿易發展的結癥。參見以下三個案例:
案例一: 2014 年 9 月 14 日下午,當我們乘坐1路公交車抵達高筍塘車站下車后,經一路打探,找到前往彝族果商駐地的方位。然而,當地周圍經商或居住的漢族人,對我們前來尋找彝族人的行為極為敏感,人人表現出回避談論彝族人話題的情況頓時令我們十分納悶。接下來,經我們連續六次深入駟馬橋進行調查后得知: 原來僅今年 8 月間,這里居住的彝族果商們因銷售核桃問題,先后兩次與城管和警察發生摩擦事件。
進入駟馬橋彝族果商居住地,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居住房屋低矮、狹窄、黑暗無光和破舊不堪,居住環境四周垃圾遍野,惡臭撲鼻。經訪談得知,他們中僅4個家庭有電視機,對成都情況,包括權益和責任等一概不曉。他們與家人和同事聯系溝通的手段除手機外,沒有其他渠道。他們除每天早出晚歸銷售核桃外,就是在晚餐后的極少時間消費當地漢族人零售的啤酒、賭博機和臺球等。
案例一呈現給我們一個彝漢兩族雖共居,但不交往的城市社區生活景觀。由于族群間彼此互不交往而各行其是的生活模式,極易成為社會治理和控制機制缺失的真空地帶,也是滋生黃、賭、毒、艾滋病等高危事端的繁殖溫床。
案例二: 2014年 8月12日,是成都天氣特別炎熱的日子。這天,彝族果商馬海尼布駕駛一輛小型貨車來到成都“512 菜市”旁邊的十字路口出售西瓜。不一會兒,來了 4 名城管人員叫他不許在此銷售。當他正準備開車離開之際,卻發現一輛三輪車的主人依然能在原地兜售自己的貨物,城管人員卻視而不見。于是,他問城管: “為什么三輪車主可就地銷售?”城管人員回答: “因為誰先到誰就可以賣! ”尼布說: “今天我是先到這里的呀! ”幾個城管人員聽了憤然對他進行拉扯。拉扯中,一名城管人員宣稱尼布弄傷了他的手指,叫尼布帶他去醫院。當雙方前往醫院的途中,突然圍上來了40多名城管人員把尼布打了一頓。尼布的哥哥馬海阿木趕到時,見弟弟已傷得很重,便要求送到醫院救治,但城管人員未予理睬。無奈,哥哥只好自己一人把弟弟送進了醫院救治。但直至我們前往調查時,兄弟倆不僅說不出救治醫院的名稱,也無法提供醫院救治的任何憑證。
其實,馬海阿木一家原本居住在越西縣五里箐鄉足吾村2 組73 號,大概十多年前,他們響應政府“退耕還林”和“移民遷居”號召,搬往馬拖鄉馬拖村居住。搬遷前父親已去世,母親身懷遺腹子馬海尼布遷來現居地。7 年前,他們的遷入地馬拖村又響應政府“退耕還林”政策種植了核桃經濟林木。
案例二集中反映了當下許多省會城市的農民工多為少通漢語或少識漢文的少數民族農民,包括銷售土特產品的商人。他們不僅因為家境貧困,而且大多一直成長在移民遷徙的動蕩生活當中,時常失去入學機會,漢語漢文能力極低,以致來到城市務工或經商時不可避免發生溝通障礙,還缺乏索取被城管人員過度執法、遭誤會關押和醫療救治等維權憑證的意識,所以積怨于城市人對他們的歧視而仇視城市人,更有甚者以擾亂城市生活秩序泄憤。
案例三: 2014年8月19日上午,彝族女果商阿爾阿牛姆來到位于金牛區平福巷的菜市銷售新鮮核桃。因無固定攤位的流動性銷售引來城管人員干涉。在雙方交涉過程中出現文化隔膜,影響正常溝通,導致城管人員最終毆打該婦女。于是,她電話呼叫丈夫援助。丈夫沙日沙鐵接到消息后,叫上幾位同在別處銷售核桃的同胞趕到。隨后,其他聞訊的十多名同胞也從四面八方陸續趕到事發地。此時,到場的彝族男女估計20多人。面對這局面,城管人員不得已請求其他城管人員和派出所干警增援,還出動了持槍特警。就這樣,雙方再次因語言障礙交鋒并逐漸發展為群體性肢體沖突,繼而彝族中有人撥打了110警務電話。與此同時,特警也鳴槍三響以示警告。事后,金牛區派出所帶走彝族果商12人,其中 3 名婦女。48小時后,除事件起因人阿爾阿牛姆的丈夫沙日沙鐵和現場調解人曲木尼古兩男性被送往位于成都郫縣的看守所外,其余10人被釋放。由于彝族果商們沒人知曉該如何維權,被釋放的 10人(分別屬9個家庭人員,其中有一對夫妻) 只好在 21日當晚,無奈地按照彝族傳統聯合聘請一位吉克“畢摩”在駟馬橋的駐地,集體舉行“曉補”儀式,以宗教方式進行招魂、喚魂、贖魂和迎魂,撫慰各自受驚嚇的靈魂和詛咒傷害他們的“漢人”。
此外,在肢體沖突過程中,另有劉伙阿坡(男) 被擊傷頭頂、鮮血直流,隨即被城管人員叫來120救護車送往附近的416醫院縫了9針。還有沙日阿依(女) 傷得比較重,胸口多處受傷后,也被城管人員叫來120救護車送進成都鐵路分局醫院外科五樓15號病床救治。醫院見她身上只有當天銷售核桃的800元,答應先收她手里的錢,以后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和救治(按規定應交3000元住院費),但要求其支付所有余款后才能拿到醫院的掛號、檢查、治療等維權憑證。他們二人雖未遭到拘留關押,但由于均沒有傷害人前來承擔醫療費,只好在傷勢尚未痊愈時均選擇了逃避支付醫療費而離開醫院,返回越西老家延請“畢摩”舉行“曉補”儀式,以宗教方式撫慰自己受驚嚇的靈魂和詛咒傷害自己的“漢人”。
截至2014年9月14日我們前往駟馬橋調查之日止,沙日沙鐵和曲木尼古二人被金牛區派出所關押尚未獲得釋放。9月25日上午,金牛區檢察院委托金牛區法院提供了來自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的彝族本科生楊貴清和魯建國,前往看守所為金牛區檢察院提審曲木尼古進行彝漢雙語翻譯。于是,9月26日晚,曲木尼古被金牛區派出所用汽車拉到駟馬橋駐地附近的一座高架橋上,給了他四元錢后沒作任何解釋便釋放回家。沙日沙鐵則截止我們調查結束后還在關押之中。
案例三呈現出的是當下城市管理者與外來經商者之間一觸即發的尖銳矛盾性特征,更何況存有文化隔膜性質的雙方沖突,連帶或致使救死扶傷的兩所醫院蒙受無端經濟損失,政府花費過多的人力和物力,彝族果商還損失核桃銷售旺季的商業時機,凡此種種,不可避免地正在城市內惡化彝漢關系和加劇新的民族隔閡,阻礙和諧社會常態發展。
事實上,本次抽樣調查顯示,彝族果商在成都先后發生各類糾紛共計235起(參見表3) ,其中與城管和派出所發生的糾紛率最高,分別占糾紛總數的 46.0% 和 28.5%。相反,他們與同業人員的糾紛則不多,只占3.8%。另外,與消費者、房東和醫院的糾紛,分別為 11.1%、9.4%和 1.3%。然而,調查還顯示,當他們在成都遭遇糾紛或困難時,其救助的渠道通常是本族宗教職業者“畢摩”最多,高達求助總數的84.3%;其次是自我群體的彝族老鄉,占 13.4%; 最少是成都政府渠道和其他渠道兩項,均顯示為 0.1%的比例。在這里,求助渠道的選擇結果大大出乎預料,沒有本次深入調查很難發現或者很難相信,就在城市里我們的身邊,竟然充斥著政府工作的真空地帶,這些既傳統又極易被極端勢力利用的文化邊緣群體的存在需要我們跟進發掘新的城市管理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以解決越來越多的城市民族關系和諧諸多問題。
根據表3顯示,彝族果商愿意了解城市營銷常識和城市人基本權益的比例高達 88.4% 和96.1% ,愿意獲得政府幫助的比例也達 98.9% 。他們只是受限于城鄉差異、文化隔膜和無人指導而不知所措,對在城市的維權救助監督電話知曉率也僅有 1.7%。事實證明,他們迫切需要一種適宜自身在城市生存與發展的基本常識和便捷手段進行引導。
三、城市民族管理工作創新的可行性建議
針對上述調查結果證實,類似彝族果商一樣的少數民族在進入城市生存與發展過程中,非常愿意接受城市營銷管理規則和城市人基本權益等常識,然而目前苦于無處獲得有益的信息。結合城市管理工作中,對少數民族外來人口一直滯留于以干預為主的模式,本報告試圖提供一個轉換工作理念,改變工作方法,創新以預防為主、干預為輔的可行性建議:
建議一,依據彝族果商及其他城市少數民族外來人口慣用手機進行社會交往聯動的特征,開發可下載播放城市營銷管理規則和城市人基本權益等常識的彝漢或民漢雙語手機視頻軟件,倡導城市少數民族外來人口逐步養成下載觀看和掌握運用的工作,當屬一本萬利又從根本上解決城市民族管理問題的路徑。就城市外來少數民族群體而言,有熟悉的語言表述城市生活和工作規則為指南的視頻,更能吸引他們酷似游戲中輕松地完成掌握城市法律法規,城市管理規則,包括諸如怎樣區分城管和警察,如何使用媒體及社會監督電話維權等技能。城市管理工作應充分利用手機低消費高受益的網絡下載平臺,為類似少數民族等跨文化調適者服務。此項政府投資,必定能夠收到降低少數民族外來者在城市個體權益受損或違規違法的成本,更能減少政府時下慣用的干預式城管工作之成本。我們預計,一旦針對彝族果商的雙語普法維權手機軟件得到開發并示范運用,它將成為國內各大城市流動人口管理選擇的一條捷徑——此軟件適用于文化調適的所有人群,也推進手機功能拓展新的重要領域——手機跨文化交流私人定制又上新臺階。
建議二,有少數民族居住的街道辦事處和城市管理委員會,應聘請少數民族的家支或家族頭人參與社區治理,并建立社會化長效機制因為,絕大多數進入城市經商貿易或勞動務工的少數民族群體,基本沿襲使用傳統農業社會的組織結構,無數個體往往以血緣紐帶聚集、姻緣紐帶輔助的形式聯動組織和管理。對這樣的民間組織結構,城市管理者不僅不能視而不見,而且應積極主動地引導為己所用,發揮其特長,爭取其組織者和管理者成為政府需要的治理參謀和聯系紐帶,并透過其民間威望和民間機構來傳遞和落實政府意圖。此種政府與民間齊抓共管的創新工作模式一旦制度化,不僅能使政府省時、省力地收到社會治理之理想效果,還能提升少數民族外來者主人翁意識和增強其承擔居住地創建和諧社會的責任感。由此,城市民族關系自然逐步趨于良性健康發展。
放眼世界,動用民間文化多元的力量,協助政府管理城市建設與發展等可供借鑒的成功舉措和值得吸收的經驗養分不少。國內經驗有云南省確定城市民族工作思路和經驗為“常住少數民族以服務管理為主、流動少數民族以教育維權為重”; 浙江省寧波等地城市民族工作的創新是“一個都不能少”的原則,把關愛、關心的民族工作落實到街道社區、企業等,哪怕只有一個外來的少數民族,也應讓他體會到自己是這個城市的一員,這個城市也是自己的家園,等等。國際經驗如加拿大在處理移民眾多和族群多樣的城市管理民族工作時,歷來充分引導和發揮社會民間多元文化力量的優勢,傳遞和落實政府意圖等方法; 美國密尼蘇達圣保羅市,社區工作人員必須學習和了解所服務社區具有一定人口規模的各民族的社會風俗、文化習慣等舉措。
建議三,城市社區的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委員會等政府職能機構與同城的民族高校原已建立的合作管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工作業績應當值得肯定。然而,在新的社會發展形勢下,更應糾正過去長期執行以干預為主和民族高校始終處于被動參與的局面。由政府牽頭或政策鼓勵民族高校的學生會、工會及法學、社會學、少數民族語言學等專業與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委員會等政府機構建立長期聯動機制,在少數民族人口進入城市尚未發生糾紛和違法行為前,即由同族或少數民族身份的師生跟進,對其開展不定期“融入城市文化調適相關基本常識”輔導。由于同族或民族身份的人們彼此間具有一榮俱榮和一損俱損的族群認同感和民族情結,故本族人幫助本族人,易于跨越語言、文化、心理、地域等障礙,便于消除目標人群的抵觸情緒,走進他們的內心世界,獲取他們進入城市參與市場發展等的真實需求。這樣的城市管理成本不僅降低,而且政府職能部門可以減輕經濟和精力支出,少數民族人員及時獲得援助也能減輕經濟和精神壓力,民族高校師生更能獲得及時社會實踐和學為社會所用,發揮城市管理第三方作用。
少數民族人口流動的城市管理工作必須選擇一條以預防為主、干預為輔的道路,即及時、有效地在萌芽階段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才能使順利實現創建和諧社會成為可能。于此,本報告針對彝族果商所提上述三項建議,事實上就城市少數民族管理工作而言,它行之甲地通,行之乙地亦通。
作者簡介:馬林英系,西南民族大學西南民族研究院教授、民族學碩士導師。
文字來源:彝學微信公眾號;主編:巫達;推文編輯:邱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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