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馬加甲:當下涼山彝族地區應改變的幾個問題
摘要:古老而神奇的涼山地區歷來是多民族雜居的地方。這里群山懷抱、溝壑縱橫,是全國最大的彝族聚居區。彝族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具有文明的歷史,也經歷過野蠻而殘酷的奴隸制度。1956年民主改革后,涼山彝族地區一步跨千年,步入了社會主義的康莊大道,除了保留一些好傳統、好習俗之外,新時尚、新風氣逐漸形成。與此同時,也逐步形成了某些不好的現象和做法,這就亟待解決與改變。
關鍵詞:當下 涼山彝族 改變 問題
(涼山彝人 陳珊珊攝)
古老的彝族有許許多多的優良傳統和好的風俗習慣,這些優良傳統和好的風俗習慣代代相傳,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及其精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更好地推動了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我們在肯定主流的同時,也應該清醒地看到,當下由于歷史的、現實的諸多原因,涼山彝族地區還保留著和新近產生一些與社會進步、時代發展不相協調,甚至是格格不入的做法和現象,這就需要我們認識到它的危害性,解放思想、采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在廣大干部群眾中做好思想宣傳工作,努力改變陳規陋習,杜絕遺留下來的和新近產生的不好做法與現象,以推動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風氣向健康的方向發展。
當下,涼山彝族地區應改變的問題頗多,仔細說起來,我們一時半會兒不可能都談到。歸納起來,大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為人之父為人之母的喪事活動中撒錢撒物的做法不好,不可取。
在操辦為人之父為人之母的喪事過程中,涼山彝族歷來普遍存在喪事隆重、撒錢撒物的不良現象。其具體的做法是,在集中奔喪的那天,也就是給死者火化的頭一天,死者的成家女兒和成家孫女吆著牛羊前來奔喪之前要額外做好撒錢撒物的準備。比如:用面額較大的鈔票兌換好小面額的鈔票(有的直接撒大面額的鈔票),購買好撒物的東西。當奔喪隊伍盛裝集中來到死者停尸的附近半里左右時,停下進行一番分工和整頓,前來奔喪的主人代表或“總指揮”要安排誰負責撒錢,誰負責撒煮熟的雞蛋,誰負責撒糖果,誰負責撒整包的香煙,誰負責撒餅干等等。一行人浩浩蕩蕩,當走入村莊,走到有眾多的人群那里時,負責撒錢撒物的人就邊向前行進,邊面向人群開始拋撒。有的人家拋撒大面額鈔票之外,還拋撒貴重(金銀)首飾和擦爾瓦、披氈之類。在場人員基本上都在哄搶,場面十分混亂,踩踏事件不可避免,看起來不雅觀不說,還存在安全隱患。
我個人認為,在為人之父為人之母的喪事活動中,適當將喪事辦得較隆重些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具備條件的,因為死者絕大多數兒女成家,有那個經濟條件。但是,撒錢撒物這種做法就不可取,理應該反對,拋撒百元大鈔和貴重物品就更應該制止了。如果有那個條件,見者人手分發一份小禮物都還行,拋撒錢物弊多利少,這做法是種陋習,應該堅決禁止。
二、大白天燃放煙花是稀奇之事,不應該。
最近這幾年,在涼山彝族地區,還經常見到為人之父為
人之母的喪事活動中,喪家花費一大筆錢購買煙花大白天燃放,其觀賞性大打折扣,沒有那個必要。因為這種做法是較有錢、圖名聲的一部分喪家帶頭做起來,引起包括一些經濟拮據者的模仿,從而導致了浪費,增加了操辦喪事的費用,純屬不應該。
三、趕大禮者也不必要返還一部分禮金,做法欠妥。
在涼山彝族地區喪事活動中,趕禮一般都說成趕酒錢。
趕酒錢的人可以分成這樣幾個部分:一是死者女兒們、外孫女們、孫女們;二是由婚姻而結成的親戚,如姑夫、姐夫、妻子的兄弟姐妹以及比這些更間接的親戚;三是一部分既屬家門又屬親戚的人家;四是堂房弟兄、堂房姐妹;五是純粹朋友之類。
這幾年,一般情況下,上述這五類人員,第一、第三、第四、第五類除外,第二類趕酒錢500元及其以上都返還給20%。
我個人認為,無論是哪類人員,只要趕了酒錢,趕多趕少,登記以后都需要還禮,不必要看類別,也用不著返還什么百分之二十不二十了,免得把事情搞復雜化,看起來也不順眼,好似一切向錢看。
四、做客,接受招待時不必給主人(做東者)禮金。
涼山彝族是個熱情好客的民族。過去,有人請客、有人
做客是經常之事,無論做東的人用什么規格招待客人,客人最多在去做客之前需要買些酒去了事,開席吃了飯、喝了酒之后不需要給主人什么禮金的?,F在,不知是從什么時候起,也不知是哪些人做了“示范帶頭”,在別人家做了客,接受了招待,客人就拿出主人家招待他或他們時所花費用一倍以上的錢作為禮金獎賞主人家。這與高價買來吃、買來喝有啥兩樣呢?如此一來,失去了招待的本意,是一種怪現象。
五、做媒有職業化趨向,一心向錢看。
周所周知,涼山彝族地區新中國成立以前買賣婚姻、包
辦婚姻盛行,而買賣婚姻、包辦婚姻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當下,包辦婚姻基本絕跡,但買賣婚姻依然存在。彩禮動輒二三十萬元,甚至更高,這不是買賣婚姻是什么?回答是不言而喻的。
更為嚴重的現象是,現在,涼山彝區農村青年男女相親通常情況下都要經媒人介紹。過去,一對青年男女從相親到舉行婚禮只需雙方媒婆各一人,合計二人;當下就不同了,有些經常做媒婆的人為了多進賬,四處打聽哪里有未婚或者離婚青年,此媒婆與彼媒婆之間還常常通電話,聯手做媒,四方聯系青年男女相親。一個青年在同一天之內甲地相親沒成功,可以接著在乙地相親。這是過去所沒有過的現象。其次,一對青年男女從相親成功,到走上婚姻的殿堂時,在明里暗里有可能七八個媒人在分配介紹費。這也是打破了“記錄”的。
由于搭建鵲橋的媒人一心向錢看,他們“安排”對對方不很了解熟悉的青年男女早日辦證結婚,結果導致婚姻糾紛增多,影響了家庭、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離婚率自然也就向上飆升,居高不下。
總而言之,上述所談五個方面在當今涼山彝族地區問題突出,干部群眾微詞頗多。在各級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正確引導下,亟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以便盡早得到扭轉,從而過上好日子,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